6月30日起,最高法关于"开门杀"的最新司法解释正式实施。新规明确将"开门杀"纳入机动车责任范围,进一步完善了保险拒赔问题的制度设计。
根据新规,受害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法院必须予以支持。如果现有保险赔付额度不足以覆盖全部赔偿金额,超出部分则由肇事司机与同车人员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共同承担。
同时,新规还赋予保险公司追偿的权利。一旦查明同车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在保险公司完成初步赔付后,可依法向同车人行使追偿权。
尽管法律在赔偿金额上提供保障,但生命安全无法用金钱衡量。专家提醒广大驾驶人,下车时尽量使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并注意回头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这个简单的动作或许能避免一场惨剧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