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实施,这一新规将对保险产品的营销乱象形成强力约束。近期,北京金融监管局已要求在京险企及中介对抖音、视频号、小红书等平台上的机构账号进行全面自查,确保蓝V认证与实际控制人信息一致。同时,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也在全行业启动了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出租出借营业执照和机构资质等问题。

规范营销行为 直击保险产品"擦边球"

《办法》明确禁止将保险产品收益与存款等金融产品进行简单类比,并对分红险、增额终身寿险等产品的宣传提出严格要求。此前,部分机构通过首月低价引流客户,次月却自动扣除高额保费,这种行为今后将受到严格约束。

新规还明确禁止使用"低风险""高收益""秒到账"等诱导性用语,并规定营销人员必须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且获得正式授权。这意味着过去一些非持牌主播通过直播、短视频直接销售保险产品的模式将被限制。

强化主体责任 严控网络营销渠道

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承担首要责任,并建立总部统一管理机制。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朱俊生教授指出,这意味着过去一些平台"半个销售机构"的角色将受到约束,保险公司的自营渠道建设将更加重要。

《办法》还规定,第三方平台不得为金融产品提供转接至其他营销平台的服务,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同时强调,保险公司不能因委托第三方服务而免除自身责任。

对线下展业影响有限 消费者将直接受益

多位保险代理人表示,新规对其日常业务影响不大,公司一直严格管理代理人发布内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龙格教授建议用"四把尺子"衡量自媒体营销尺度:产品名、费率、转化话术和执业身份展示。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新规短期内将提升保险公司合规成本,但长期来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消费者也将受益于更透明、专业的保险信息,降低信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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